这起新闻之所以吸引眼球,是因为被敲诈的对象有别于普通案件,做按摩被威胁敲诈的是一名警察和当地一名机关干部。在该事件的报道中,刻意用一段落叙述了“按本市和云南丽江方面的有关规定,民警和镇政府干部仅接受正常的异性按摩,并不违法违纪。” 这就让笔者有点糊涂了。实施恶性敲诈的违法犯罪分子固然可恨,但是身为头顶着维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光环的人民警察,在“不违法违纪”的情况下,难道就可以到娱乐场所接受异性按摩服务?更何况,这种所谓的“不违法违纪”也是站不住脚的。 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共产党员接受异性按摩应如何处理的答复》意见,共产党员不准在以下场所接受全身性或......
网友们列举了许多在丽江被敲诈的事例,敲诈之后,我相信也有人到丽江有关部门投诉,只是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甚至是投诉无门。报道说,随着调查的深入,该保健中心此前敲诈顾客的另几起案件也浮出水面。这说明丽江的敲诈现象是很多的,且很严重。这个保健中心如果不是敲诈到警察,警察不去维权,丽江有关部门没有去查处,黑店敲诈就仍然会“经营”下去,受害的人就会更多。俩位被敲诈的公务员当晚就到市政府反映情况,不难想象,如果是一般的老百姓,没有机关干部的工作证,恐怕要进丽江市政府的大门也难,即使进得了大门,也可能找不到人反映情况。已是晚上,人家早下班了,哪有时间管你投诉?......
“接受异性按摩不违法。”明眼人会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据报道描述,事件发生的时间是2008年4月9日他们是公休假时间自费旅游。要再被加上一个请假出去公费旅游,那问题可就更大了,为了不让大家胡思乱想,报道如是强调,实在是“妙”啊!“民警和镇政府干部仅接受正常的异性按摩,并不违法违纪。”,很有趣的规定!要没有这件事件,可能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国家还有这样的规定,需要强调吗?看来这规定还是很人性化的,考虑到了执法人员,干部工作性质和需要,特别为他们制定了一个合法的去找按摩理由,需要强调吗?这规定后面要是再加上点内容:“民警和镇政府干部仅接受正常的异性按摩,并不......
常在河边走,警察也湿鞋!且不论按摩被敲诈之事,这里要问的是,这位人民警察和机关干部,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态去接受酒店的此种消费?是民警所说的“两人因为坐车很累,才去放松一下筋骨”,还是另有隐情?即使不存在敲诈之事,对于异性按摩,包括这两位倒霉蛋外,有多少人是真正为了去“放松筋骨”? 按照惯例,歌舞厅、酒店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异性按摩活动一直在有关部门的掌控和“打击”范围之内。为什么?全国人民心知肚明,在此无需多言。这两位公人,如果真的“坐车很累,去放松一下筋骨”,完全可以找盲人按摩或者同性按摩师服务。可就是在这个敏感消费项目中,很多公职人员却“明知山有虎,偏上......
从报道可知,参加此次“公休假自费游”的人员包括“长寿区某镇30名干部以及该区公安局一民警”。好不容易第一次享受带薪休假的恩泽,而且在没有任何好处和优惠条件(自费游嘛)的情况下,一个机关的30名干部,集体同时休“公休假”,而且都没有选择与平日里因为工作繁忙而疏于关心的家人出行,毅然选择与每日朝夕相处的同僚们一起远赴云南丽江,足见该镇机关还真是感情深厚、“一天都离不开”啊!还有那位区公安局的民警,被该镇机关家人般的团结气氛所感染,将自己一年难得几天的公休假也参加到镇机关的“自费游”行列中来!……难能可贵!精神可嘉!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的......
按道理来说,不可能有人敢敲诈警察,重庆的民警在丽江被敲诈,那绝对是按摩店的老板不认识这位外地民警,把民警当成一般的散客看待了,所以造成了不必要的误会,最终导致被投诉,停业了,损失可谓惨重。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民警按摩被敲诈为何不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众所周知,敲诈是违法行为,作为警察的重庆民警自然比我们更明白暴力威协人身安全及敲诈是一种什么罪,但这位民警为什么不直接报案,而是选择了投诉呢?猜想一下,民警不报案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怕被误会,接受了按摩之外的异性特殊服务没给钱。二是这个警察根本不懂法。第三,也是最有可能的原因是,这个民警知道报案肯定不管用,明......
某人年岁渐高,临近退休之时,单位出于安慰和照顾的需要,让他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游览完某省的景区后,他们一行住进了当地的一家宾馆。晚上,他与同行者到宾馆内设的足浴室“舒展筋骨”。谁料,给他洗脚的女子将本来穿得就已通透暴露的衣服撕扯几把后,大呼救人。在他还未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时,已有三个凶神恶煞般的大汉手持棍棒破门而入,洗脚女子边哭边诉说他对她的“轻薄”,三人给老者两条路,要么交出5000元精神损失费,要么痛打之后扭送公安机关。可怜老者几时见过这等场面,搜便全身也只找到1200多元,没办法只好向同行者求救,大家凑得3800元送给敲诈者后,老......
